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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欧盟CE认证
      欧盟CE认证简介 承压设备新指令PED 2014/68/EU 机械指令MD 2006/42/EC 电气产品LVD 2014/35/EU&EMC 2014/30/EU 游艇新指令RCD 2013/53/EU 建材指令CPR 305/2011/EU 简单压力容器SPVD 2014/29/EU 电梯新指令LIFT 2014/33/EU 防爆产品新指令ATEX 2014/34/EU 计量产品指令MID 2014/32/EU 能效指令ErP 2009/125/EC&2010/30/EU 医疗器械指令MDD 93/42/EE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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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欧盟有害物质检测RoHS
  • RoHS.jpg

           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,它的全称是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,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。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共6项物质,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.1%。


    以下是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:

    镉:小于100ppm

    铅:小于1000ppm

    钢合金中小于3500ppm

    铝合金中小于4000ppm

    铜合金中小于40000ppm

    汞:小于1000ppm

    六价铬:小于1000ppm


    RoHS的涵盖范围

    RoHS指令的涵盖范围为AC1000V、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、电气产品:

    1、大型家用电器:冰箱、洗衣机、微波炉、空调等

    2、小型家用电器:吸尘器、电熨斗、电吹风、烤箱、钟表等

    3、IT及通讯仪器:计算机、传真机、电话机、手机等

    4、民用装置:收音机、电视机、录象机、乐器等

    5、照明器具: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,照明控制装置

    6、电动工具:电钻、车床、焊接、喷雾器等

    7、玩具/娱乐、体育器械:电动车、电视游戏机、自动赌博机等

    8、医疗器械:放射线治疗仪、心电图测试仪、分析仪器等

    9、监视/控制装置:烟雾探测器、恒温箱、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

    10、自动售货机

    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,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、原材料及包装件,关系到整个生产链。


    RoHS 2.0 

           2011年7月1日,欧盟正式发布了RoHS指令(2002/95/EC)的修订版本,俗称RoHS 2.0指令(2011/65/EU),新版指令于2013年1月3日开始正式实施,新版本实施后,旧版本自动废除。新版指令与旧版指令相比,修订的内容主要有:

    1. 改变了法律用词,澄清了指令的范围和定义;

    2. 引入产品的CE标志以及EC合格声明;

    3. 分阶段将医疗器械、控制和监控仪器纳入到RoHS指令的范畴; 

        ■ 一般医疗器械与监控设备(2014 年1月1日起适用)

        ■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(2016 年1月1日起适用)

        ■ 主动植入式医疗设备(2020年评审是否有必要纳入管控范围)

        ■ 工业用监控设备(2017 年1月1日起适用)

    4. 新增附录Ⅲ,列出优先评估的物质,将采取与REACH 法规相同的评估机制,将来可能纳入管控范围,包括:

        ■ 六溴环十二烷(HBCDD)

        ■ 邻苯二甲酸(2-乙基己基酯)(DEHP) 

        ■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)

    ■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

    (加上以前的六项检测内容,即我们说的新的”十项检测”)


    我们可提供的RoHS服务:

    -对电子原材料及元件进行欧盟RoHS禁用化学物质的测试与验证服务  

    -对电子元件与部件的材料/构成声明提供支持  

    -对电子原材料或元件供应商进行第三方评估  

    -对电子元件与材料作符合预测试  

    -现场培训与欧盟RoHS指令咨询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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